荆门首例!陈双缘捐髓救人被认定见义勇为
发布时间:2025-01-03
其实我没觉得自己有多伟大,既然有患者需要我,我就愿意伸出援手。”12月19日,在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大会结束后,获表彰的陈双缘(男,今年28岁,东宝区子陵铺镇新桥村人)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2015年9月27日,时年19岁的陈双缘刚进大学校门便在校园内看到无偿献血车,他走上去参与了第一次无偿献血,同时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加入了中华骨髓库。
转眼间,陈双缘加入中华骨髓库已8年。去年5月底,他接到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得知自己和一患者的骨髓初步配型成功,这才记起当年的“校园之约”。
“有的人一辈子都没能配上,我等了8年才等到这个救人的机会,一定要帮助对方。”陈双缘坚定表示将履行自己的承诺。
今年1月24日至1月30日,陈双缘赴武汉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造血干细胞(骨髓)捐献。
1月24日,陈双缘入住武汉市第一医院,医生详细讲解了如何采集造血干细胞等。第二天到第五天,陈双缘每天上午和下午打两次动员剂。1月29日6时,陈双缘被再次抽血并注射动员剂。当日8时40分,陈双缘上机准备采集造血干细胞混悬液。当日13时30分,陈双缘完成采集。经过近5个小时的采集,陈双缘成功捐献265毫升造血干细胞混悬液。
“我用亲身经历向大家证实捐献造血干细胞对自己身体并无影响,大家大可放下认知偏见,勇敢站出来积极捐献,救死扶伤。”陈双缘认为自己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据了解,2023年12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进行现场救护、紧急救援和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社会公益表彰或者见义勇为奖励范围。今年5月8日,市委平安办、市红十字会联合发文,将去年12月1日以来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纳入见义勇为表彰范围,并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今年7月,东宝区红十字会推荐申报陈双缘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义举为见义勇为行为。7月17日,东宝区委政法委认定、授予陈双缘“东宝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12月19日,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授予陈双缘“荆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5000元。
据悉,陈双缘是东宝区第8例、荆门市第37例、湖北省第626例、全国第1691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也是我市因捐献造血干细胞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