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荆门市红十字会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6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4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市红十字会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群团部门,为正县处级。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市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九)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十)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十一)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
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十二)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公益事业。
(十三)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
(十四)完成市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内设机构:荆门市红十字会现有内设科室2个,具体职责如下:
1.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统筹全会中心工作;承担市红十字会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财务、资产、后勤等管理工作和外事活动;起草全会重要文稿;组织开展全会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机关的人事、劳资、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红十字宣传工作;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
2.综合业务部
负责组织起草红十字发展规划,拟订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备灾救灾工作;负责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募捐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及行业红十字会组织发展与建设等工作。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建引领,不断强化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红十字工作全过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红十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巩固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成果;继续开展“党建创品牌、支部创红旗、党员创‘五星’活动”,推进“‘救在身边、博爱助力’先锋行动”党建品牌创示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强化风险意识,健全舆情监控处置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创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红十字精神,选树推介各类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干部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落实更高效。
(二)立足强基固本,切实夯实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持续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阵地、基本活动“四个基本”建设,建好建强红十字工作队伍,狠抓人道筹资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推进红十字优质资源下沉,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博爱家园”“博爱卫生室”等阵地建设;进一步落实红十字会参与基层治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促进基层组织和阵地有效发挥作用,筑牢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三)服务健康荆门,持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六进”活动,着力打造 “救在身边·党员先行”“救在身边·进村入户”“救在身边·社区讲堂”“救在身边·校园守护”等应急救护品牌,统筹推进多领域、多部门、多行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举办全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队伍,并建立一支本领过硬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员志愿服务队。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力度,建立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大力开展红十字水上救援队应急救援专业培训与实战演练,逐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实战能力。
(四)拓展有效载体,大力丰富红十字志愿服务内涵。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继续吸引招募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人员加入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不断激发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活力,积极拓展有效载体和抓手,不断丰富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内涵和外延,开展形式多样的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好党委政府人道桥梁纽带作用,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接力“生命续航”,扎实推进“三献”核心业务。大力加强《献血法》《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条例》宣传,做实做好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宣传动员,依法开展“三献”登记、信息接收、人道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筹资意识,着力加强人道宣传,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走访交流,广泛开辟人道筹资渠道,切实增强红十字事业发展后劲。
(六)坚持有的放矢,着力强化学校红十字工作。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学校红十字工作调研,重点实施“六个一”项目,即各年级学生接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实现100%,初中以上入学新生军训接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实现100%,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实现100%,建设一批红十字示范学校、博爱校医室和红十字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一系列贴近学生需求的人道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七)营造人道氛围,认真做好红十字文化传播。精心策划红十字日、献血日、志愿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凝聚更多力量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加大信息推送力度,向国家、省级各类媒体和信息宣传平台宣传全市红十字工作特色亮点,传播荆门红十字好声音;加强与本地各大媒体合作,大力宣传红十字特色工作、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等,营造红十字人道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八)狠抓从严治会,切实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深化巩固红十字改革成果,认真落实《湖北省红十字会工作条例》,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红十字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发挥好监事会作用,紧紧嵌入红十字核心业务,依法依规抓监督,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持续纠治“四风”,常态不懈抓好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全面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家庭、清廉项目、清廉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清廉红会”建设水平。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防范、保密管理和宣传教育,推进“平安红会”建设。
三、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收入259.5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预算总收入的100%。
2.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25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4.20%;项目支出41.0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5.80%。
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4年预算总收入259.51万元与上年预算批复总收入212.71万元对比增加46.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增加及调资增资。
2024年预算总支出259.51万元与上年预算批复总支出212.71万元增加46.80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218.51万元相比上年基本支出167.71万元增加50.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增加调资增资;本年项目支出41.00万元相比上年项目支出45.00万元减少4.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压缩项目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 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17.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会议费4.43万元、培训费12.31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0万元。本年度相比上年度公务接待费减少0.2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4.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接待、会议,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9.20万元。
2.货物采购预算金额、工程采购预算金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货物采购预算金额3.2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预算金额6.00万元,货物采购用于购买办公用的打印纸、视频会议系统及音频系统、办公电脑,服务采购用于资料印刷。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62.0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2.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9.5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46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1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3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红十字会运行经费14万元、红十字事业发展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等。根据市财政关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4年荆门市红十字会预算报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编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奖励性补贴。
6.卫生健康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未没有使用地方政府债券。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