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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门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5-2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6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8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巡察反馈会后,会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部署整改工作。会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部室具体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工作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真抓实改。针对巡察反馈的11个方面28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80项措施,建立“三张清单”。将需县级红十字会共同领办的12个问题下发各县市区,坚持市县联动。会党组书记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推进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突出“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制定监事会工作规则、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制度12项。2026年第一季度开展整改“回头看”,已完成问题未发现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机构职能定位把握不精准,统筹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

  1.会党组统筹谋划志愿服务工作不够,志愿服务活力不足。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统筹,定期研究志愿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湖北省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实行活动报备制度。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广“荆楚志愿红”平台,实现电子化管理。三是完善激励机制。严格执行星级认证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星级评定。2025年10月,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在全省培训班交流经验。2026年以来,开展活动30场次,注册志愿者参加活动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表述错误,针对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队等未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志愿者权利保障不够,职业认同感不强。

  一是学法规纠错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纠正错误表述。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志愿者权利义务、保障机制和退出程序。三是保障志愿者权益。督促县市区对2025年9名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予以见义勇为表彰并发放奖励资金2万余元、落实“三免”政策2000余人。2名捐献者被评为“厚道荆门人”,相关事迹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推介。

  3.理事会组成结构不优,无民间救援等行业代表,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优化理事会组成结构。完成《关于调整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的议案(草案)》,2026年选举增补市应急救援中心、心理救援队两名代表为理事。二是健全监事会履职机制。修订完善《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对重大决策、捐赠款物等实施常态化监督。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2025年9月赴京山市、掇刀区开展省级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个并督促整改。我市监事会工作在全省培训班上介绍经验。

  4.官网建设有待改进,2024年公示捐赠资金信息不完整。

  一是优化官网和信息发布机制。完成网站改版升级,修订完善《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发布流程与责任分工。二是严格落实捐赠信息公开。自2025年9月起按月公示捐赠情况,完整公开捐赠来源和项目用途。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聘请9名社会监督员,延伸监督触角,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弘扬新时代红十字精神不够有力,推进“三救三献”职能责任有短板

  1.对博爱周活动统筹督导不够,机关事业单位应急救护培训不足,新业态领域宣传培训尚处空白。

  一是强化统筹指导。制定出台《荆门市红十字会“博爱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于2026年3月承办了湖北省2026年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缅怀纪念活动。二是拓展培训覆盖面。2025年8月在全市首家“小哥学堂”为外卖骑手、快递员讲授急救技能。2026年与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救在身边·机关先行”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推动每个市直单位有1至3名持证救护员。

  2.未制定师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战演练不够,应急储备不达标,AED未嵌入院前急救网络。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市红十字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授课费用管理规定》,启动我市应急救护师认定和评定工作,评定初级师资68人、中级师资10人、高级师资2人。二是强化能力建设。联合卫健、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2025年卫生应急暨国防动员演练,累计开展应急救援演练8场次。三是改善应急储备条件。2025年10月在市应急仓库挂牌设立物资储备库,完成会机关仓库升级改造。四是加强AED管理。对中心城区11台AED全面巡检维护,完成与省平台技术对接。

  3.筹资总量不足,人道救助程序不规范,救助资金占比较低。

  一是拓宽筹资渠道。学习十堰、宜昌经验,2025年共募集款物1815万元,2026年计划提升10个百分点。二是规范救助程序。修订《荆门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施办法》,建立“申请—核实—初审—复审—审定—公示—发放—回访”闭环流程。三是优化资金使用。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着力提高助困支出占比,提升捐赠资金使用效益。

  4.无偿献血逐年下降,造血干细胞入库人数逐年减少,器官捐献宣传引导不够。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5·8世界红十字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宣传,动员更多人员加入捐献行列。二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合卫健、教育等部门出台《推动高校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自2026年起每年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4次。三是健全服务机制。制定《荆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协调员分片划区方案》,开展全流程服务。2025年造血干细胞成功捐献9例(全省第二),器官捐献见证完成21例(较上年增长163%)。我市党建引领“三献”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交流。

  (三)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进展不快

  1.基层组织离“五有”标准有差距,市直机关会员单位工作开展不够,规上企业覆盖率较低。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严格落实《荆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四个基本”建设方案》,重点推进基本组织、基本阵地、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建设。二是推进重点领域覆盖。联合市经信局向规上企业发起倡议,在市直机关会员单位逐步启动红十字工作。三是打造群众身边的红会。在钟祥宫塘社区推行线上+网格+窗口服务,将注册登记、基金申报等事项下沉社区。2025年11月宫塘社区被中国红十字会评为“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城乡社区类,湖北省仅4个)。

  2.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是制定发展规划。制定《市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发展规划》,分解目标任务。二是壮大服务队伍。成立心理救援志愿服务队。2025年新增会员1589人、志愿者2093人,较2024年实现“双升”。荆门市、钟祥市两项志愿服务入选全省扶持项目。

  3.阵地建设不足,现有阵地大多集中在县市区,没有最大化发挥作用。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2025年建成荆门市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缅怀纪念园。2026年争取省级项目5个(博爱家园2个、水上救护站2个、应急救护培训基地1个),漳河水库水上救护站建设填补了市直领域空白。二是提升阵地效能。对19个已建成阵地开展效能评估,明确每年活动不少于4次。在5个县市区推进“群团携手进驿站”,共建应急救护站。三是推动资源下沉。以“博爱家园”为重点,打造集宣传、培训、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平台。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1.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未明确分工和时限,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廉政风险排查不够。

  一是完善责任清单。重新制定《2025年市红十字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分工和时限。二是强化履职督查。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查机制,每年至少2次检查督导。三是深化风险防控。全员廉政风险排查,查找风险点31个、制定措施31条。四是精准执纪问责。2025年开展从严治党专题会议4次、警示教育3次、廉政谈心谈话8人次。

  2.2023年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入库工作滞后,未对当事人进行批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够。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党组书记带头制定《2025年市红十字会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明确10项任务,建立“一次通报、两次约谈、三次问责”机制,对前期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部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2025年完成志愿登记738例(省定525例),完成率140%。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每年年初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会议,党组书记带头每年至少2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

  3.“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不够,警示教育“一锅烩”。班子成员违纪违规占比较高。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组织学习《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负面清单》,将监督延伸至“生活圈”。二是实施精准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差异化警示教育,选取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三是深化纪法学习。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规党纪及正确政绩观作为固定学习内容。四是落实关爱回访。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分管负责同志对受处分干部一对一谈心谈话。

  (五)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资产项目管理不规范

  1.2022年2月至2024年10月,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询价程序。

  一是全面组织整改。学习政府采购法规,对3个项目复盘剖析,补充完善材料。二是严格采购管理。制定《市红十字会机关财务内控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程序。三是加强内控监督。增强审计频次,聘请第三方开展捐赠账户专项审计。

  2.2024年10月采购救护员培训服务不规范。

  一是强化采购过程监督。实行分级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招投标过程公开、规范、透明。二是严格问题调查处置。对2024年10月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涉及问题进行调查,对围标串标单位不纳入近两年采购意向。

  3.购置电脑延迟记账且一次性折旧,部分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

  一是开展资产清查。全面清查盘点,建立台账化管理,每月按时上报。二是严格流程管控。明确资产从购置到报废全流程管理要求。三是压实管理责任。指定专人担任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内控审计重点内容。

  4.2024年签订培训协议,约定班额不超50人、师生比不低于1:10,实际班额69人、师生比1:15。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在2025年、2026年签订的委托培训合同中,明确救护师与学员比例不低于1:10、模拟人与学员比例不低于1:5,并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二是引入第三方评估。对重要的购买服务项目,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过程、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评估验收。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将合同执行情况纳入内部审计重点内容。

  (六)“四风”整治不彻底,干部队伍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较为突出

  以文件落实文件,普法总结写错名称。

  一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健全上级文件研处落实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加强跟踪督办。我会转作风做法入选“全市干部素质提升年”案例汇编。二是推行公文交叉校对。明确校对流程与责任分工,降低差错率。

  (七)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存在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规营利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中心组学习规则、议事规则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增强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能力。二是严肃党内生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成员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党组成员带头严格遵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三重一大”事项存在签批、会签代替研究的现象。

  一是严格议事决策程序。组织党组成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二是规范会议人员管理。明确非党组成员仅可列席说明,不得参与表决。三是健全完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

  3.谈心谈话流于形式,双重组织生活会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是规范谈心谈话。修订《市红十字会谈心谈话实施细则》,注重交流思想与指出问题相结合,杜绝以谈工作代替谈心。2025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3人次、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谈话6人次。二是严格双重组织生活。2026年2月12日,会机关党支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会党组定期对机关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推动组织生活全面从严、常态长效。

  (八)选人用人制度落实有差距

  执行试用期制度不严格,干部档案存在缺失,选拔程序不规范。

  一是强化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25年11月邀请市委组织部专家开展档案管理培训。二是规范选任程序。严格执行全程纪实管理,对巡察指出的案例倒查整改。三是夯实基础管理。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补充缺失材料,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四是落实议事规则。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规范会议记录。

  (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到位

  对退休干部思想动态关注不够,新兴领域未建立基层党组织。

  一是压实党建责任。将基层党建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健全述职评议考核机制。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2025年以来党组相关同志先后5次与3名退休同志谈心谈话,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3人次。2026年4月组织老干部参与红色教育。三是拓展新兴领域党建。选派1名党建指导员至“救在身边”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和主线,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并举,擦亮“救”在身边·“荆”心守护党建品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深耕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助力健康荆门、服务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积极打造辨识度鲜明的红十字基层阵地、博爱惠民品牌、文化传播平台。聚焦组织建设提标、应急救护提效、应急救援提能、三献工作提档、人道动员提质,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荆门加快建设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贡献红十字力量。

  (三)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阳光红会。把管党治党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深化“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治理要求,推进透明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监督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5月28日至6月16日。联系方式:0724-237972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邮政信箱: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白云大道87号荆门市红十字会(邮编:448000);电子信箱:387213934@qq.com。


中共荆门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6年5月28日